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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乘车被砸致胎儿早产夭折,铁路与行李主人互相推诿责任

分类:列车资讯 发布时间:2025-03-30 12:22:12

近日,一起令人痛心的列车意外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。1月22日,在南宁东站,乘客叶先生登上了从佛山西站驶向崇左南站的D3702次动车组列车。上车后,他将自己的黑色行李箱放置在有明显“连接部位 勿放行李”标识的行李架隔断处。

谁也没想到,在列车刚刚启动不久,这只行李箱突然掉落下来,并且不偏不倚地砸中了同车厢的张女士。这一意外导致张女士受伤严重,她立即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。经过诊断发现,她的胎盘出现早剥和血窦问题,存在极高的早产风险。情况危急,在次日早上,医生不得不为张女士实施剖宫产手术。1月23日上午11时13分,宝宝提前降临人世,但由于早产情况严重,新生儿被送往医院的新生儿科全力救治。然而经过两天的努力抢救,不幸的是,婴儿在1月25日上午9时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
事件发生后,张女士一家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。她表示,在从入院到坐月子期间的第26天里,无论是铁路部门还是行李的所有者叶先生,都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们。尽管她多次尝试沟通,但双方互相推诿责任,始终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说法。直到2月19日,张女士终于找到了行李主人叶先生,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对于此事的处理进展,南宁站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由广州铁路局负责处理,目前广铁集团已派人介入调查。关于车站未能提供医疗协助的问题,南宁站服务台解释说,只要列车长或乘客提出需求,他们会为需要帮助的重点旅客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支持。12306客服已经记录了此事,并告知正在由广州铁路局相关人员进行处理;而广州铁路的12306客服则表示暂时不了解具体情况,建议张女士本人联系他们获取更多信息。南宁市妇联也已收到当事人的朋友求助信息,目前正在进行深入了解并准备跟进后续情况。

孕妇乘车被砸致胎儿早产夭折,铁路与行李主人互相推诿责任

对此事件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进行了法律分析:在权威调查结果未公布前,如果行李主人叶先生放置行李时遵守了规定,并无任何过错,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;反之,若由于其不当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,则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。同时,铁路方作为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者,有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,在此事件中存在安全措施不到位、允许不合格的行李箱上车或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时,被视为未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责任,需对由此造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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